集團各管理中心、所屬各單位:
集團將于2018年二月召開2017年度表彰大會,表彰一批為國創集團的建設和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、先進集體、標兵、先進生產(工作)者,現將評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范圍
2017年度在企業的建設和發展中做出了突出貢獻的單位、集體和職工。
二、評選類別
2017年度國創集團評選先進分為四類:
(一)先進單位
(二)先進集體(部門或班組)
(三)標 兵(有突出業績的個人)
(四)先進生產(工作)者(在生產或工作崗位表現優秀的個人)
三、評選條件
(一)先進單位
1、認真學習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遵守國家法律法規,在改革創新中推動企業的發展;
2、領導班子團結,重視人才培養;
3、超額完成全年經濟目標及關鍵任務目標;
4、全年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。
(二)先進集體
1、認真貫徹執行集團下發的各項規章制度;
2、超額完成年度生產(工作)任務,工作質量好,工作效率高;
3、職能作用發揮好,對公司取得的成績和榮譽有突出貢獻;
4、內部團結,凝聚力強,日常工作井然有序,工作氛圍良好,在公司內發揮模范引領作用。
(三)標兵
1、模范執行集團下發的各項決議和決定;
2、有突出的經營業績、技術創新或管理成效;
3、遵守紀律、聯系群眾、立足崗位、奮發進取、開拓創新、勇于奉獻、在群眾中有一定的威信;
4、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。
(四)先進生產(工作)者
1、模范執行集團下發的各項規章制度,全面完成上級交給的工作任務;
2、在企業的改革、創新、技術進步、安全生產等方面有突出貢獻;
3、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。
四、評選要求
(一)推薦評選先進單位、先進集體、標兵及先進生產(工作)者是一項涉及面廣、政策性強、在職工群眾中具有廣泛影響的工作。各公司要根據本通知的精神,認真組織實施,根據實際情況,切實做好推薦評選工作。原則上各單位推薦各類先進1-2個,對年度目標考核結果靠前的單位可適當增加名額。
(二)各單位要認真填寫申報表中各項內容,主要事跡要突出業績和工作實效,要有具體指標數據和典型事跡,字數控制在800字以內。另附先進單位、先進集體、標兵、先進生產(工作)者典型事跡材料2000字左右。
(三)各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(星期五)下班前將加蓋單位公章或單位負責人簽字的申報表(詳見附件)報送至集團辦公廳龍秋群處,聯系電話:027-87617347-8102,郵箱1603314913@qq.com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國創集團先進單位申報表
集團辦公廳與人力資源管理中心
2017年12月26日